托儿所家政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TC-2025-001]
甲方(委托方/幼儿监护人):
乙方(服务提供方/托儿所):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受托幼儿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委托其子女的保育、教育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兹信守。
第一条 服务标的
1.1 受托幼儿信息:
姓名: 张小宝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身份证号码: 11010820230808XXXX
* 健康状况与特殊需求: 幼儿身体健康,无任何已知晓的遗传性疾病、心脏病、癫痫、呼吸系统疾病。对花生及花生制品存在中度过敏反应,具体症状为皮肤红疹、呼吸轻微急促。幼儿为过敏体质,对尘螨过敏。详细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一《幼儿健康与过-敏史信息申报确认书》。
1.2 服务场所:
* 本合同项下所有保育教育服务的履行地点为乙方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文稿稿大厦A座1-3层。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 二零二五年九月一日 起至 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止,总计十二(12)个日历月。
2.2 续签条款: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90)日,乙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纸质通知书)向甲方发送《续签意向通知书》。甲方若有意续签,应在收到通知后三十(30)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并按乙方届时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下一周期的定金。若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确认,乙方有权将该托位开放给其他申请家庭,不再为甲方保留。
第三条 日常保育服务标准
3.1 服务时间:
标准服务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上午 7:30 至下午 18:00。
法定节假日: 完全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