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服务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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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维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RWX-2025-08-29-002

甲方(委托方):

  • 名称: 文稿稿
  • 法定代表人: 李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K000000
  •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00号
  • 联系人: 王华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方):

  • 名称: 华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张建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012345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
  • 联系人: 赵强
  •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 电子邮箱: qiang@huaxiaroad.com.cn

签订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鉴于甲方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特定道路的日常管理与维护,需要专业的服务方提供高质量的道路维修服务;鉴于乙方是合法注册并具备相应资质、设备、技术和人员,能够承接此类道路维修服务的专业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道路维修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项目: 指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在指定地点和期限内提供的所有道路维修服务的总称。

1.2 道路: 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明的,由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的具体路段。

1.3 维修任务: 指甲方根据道路实际状况,通过《工作任务单》向乙方下达的单项或多项具体的维修指令。

1.4 《工作任务单》: 指由甲方签发,用以明确具体维修任务地点、内容、技术要求、完成时限的书面或电子化文件,是单项维修工作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1.5 应急维修: 指对突然发生、严重危及或已经影响公共交通安全,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的道路病害进行的抢修,例如路面大面积坑洞、塌陷、严重沉降、护栏严重损毁。

1.6 一般维修: 指除应急维修以外的,为保持道路良好技术状况而进行的日常性、预防性或修复性维修工作。

1.7 不可抗力: 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特大洪水、飓风)、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全国性或区域性瘟疫。

1.8 日: 指任何一个从0时起至24时止的连续期间,即“日历日”。

第二条 服务范围、内容与技术标准

2.1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世纪大道(浦东南路至东方路段)综合维修服务
* 项目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世纪大道,西起浦东南路交叉口,东至东方路交叉口
* 维修道路总长度: 3.2公里
* 道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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