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旅游体验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VT-20251004-001
甲方(服务提供方):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W8GXM (示例)
法定代表人: 张三 (示例)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 (示例)
联系电话: 95022435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用户): 李四 (示例)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900307XXXX (示例)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233号 (示例)
联系电话: 13812345678 (示例)
签订地点: 上海市
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04日
鉴于: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 本服务/虚拟旅游体验服务: 指甲方通过其专有技术平台,为乙方提供的,可实现沉浸式、交互式、个性化体验的“故宫博物院全景深度虚拟游览”数字化产品。其具体内容、标准与交付方式,均以本协议的详细约定为准。
1.2 服务平台: 指甲方用于承载和交付本服务的线上软件应用程序“[平台名称]”或位于“[线下体验店详细地址]”的线下体验中心。
1.3 知识产权: 指所有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及认可的智力成果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及其邻接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上述权利的申请权。
1.4 不可抗力: 指协议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严重洪水、火灾)、战争(无论是否宣战)、叛乱、恐怖主义行为、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重大变更、政府的禁令或命令、以及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网络瘫痪、电力中断。
1.5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 服务内容、范围与标准
2.1 服务项目名称: 故宫博物院全景深度虚拟游览。
2.2 服务内容详述: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项综合性的、高保真的虚拟旅游服务,具体构成如下:
2.2.1 虚拟场景覆盖范围: 完整覆盖故宫博物院当前对公众开放的全部区域,包括外朝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内廷后三宫(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东西六宫、御花园、珍宝馆、钟表馆、慈宁宫区域、寿康宫以及文华殿、武英殿。所有场景均基于亚米级精度的三维激光扫描和8K高清全景摄影数据,进行1:1比例的数字化三维重建。
2.2.2 视觉呈现技术标准:
a) 渲染分辨率: 确保双眼渲染总分辨率不低于7680x3840像素(8K UHD标准)。
b) 画面刷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