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德福教育培训协议
协议编号: WGGF-WALDORF-20251008-001
甲方(学员):
乙方(培训服务提供方):
签订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0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自愿参加由乙方设计、组织并提供的华德福教育培训课程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友好、审慎、充分地协商,共同达成并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1.1 双方声明与保证:
1.1.1 甲方保证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或如甲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已获得法定监护人的明确同意与授权。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及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完整且无任何隐瞒。
1.1.2 乙方保证其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提供本协议所述教育培训服务的相应资质与能力。乙方承诺其提供的课程内容、师资力量、教学环境及辅助材料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协议约定的标准。
1.2 服务性质:
* 双方明确认知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培训服务属于以个人素养提升、艺术体验和身心发展为目的的非学历、非技能等级认证性质的教育培训。课程的完成不授予任何形式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2.1 课程名称: “四季轮回”华德福全阶体验式培训课程。
2.2 课程核心理念: 本课程严格遵循鲁道夫·斯坦纳(Rudolf Steiner)的人智学(Anthroposophy)理论体系,旨在通过系统性的亲近自然、韵律艺术、手工创造及社群节庆等沉浸式体验活动,全面滋养学员的生命力(Life Body)、情感感受(Astral Body)与独立思考能力(Ego),促进其身、心、灵的全面和谐发展。
2.3 课程模块化内容与验收标准: 本课程的具体教学大纲、课程安排、教学目标、活动形式、材料规格、验收标准及教学产出,均详细载明于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附录一:华德福教育培训课程内容、标准与验收细则》。乙方承诺其提供的全部服务内容将严格且无偏差地执行附录一所载明的标准与细节。
2.4 师资配备保障: 乙方承诺,负责本课程授课的全部教师团队均满足并持续维持以下任职资格:
2.4.1 主讲教师(1名): 必须拥有不少于八年(即不少于96个自然月)的全职华德福学校或认证培训机构的一线教学经验,并持有德国人智学总会(Allgemeine Anthroposophische Gesellschaft)或国际华德福幼儿教育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