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运营课程培训学员服务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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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运营课程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WG-NMO-20251007-001

甲方(服务提供方):

  • 名称: 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022435
  • 法定代表人: 王明
  • 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
  •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 联系电话: 021-88886666

乙方(接受服务方):

  • 姓名: 赵婧
  •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920315XXXX
  •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001号
  • 联系电话: 18600186001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并接受新媒体运营线上课程及相关配套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与核心定义

第一条 协议前提与目的
本协议旨在界定甲方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新媒体运营在线教育服务,以及乙方接受该服务的具体权利、义务与责任。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已就课程服务的全部内容、形式、要求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向乙方进行了充分、明确的告知,乙方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第二条 核心定义
为免疑义,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 课程服务: 指甲方通过其指定的在线课程平台,向乙方提供的,集教学视频、直播互动、作业批改、社群辅导、案例分析、技术支持于一体的、模块化的新媒体运营培训服务。
  2. 课程资料: 指甲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创作或汇编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任何教学材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文件(MP4格式)、音频文件(MP3格式)、电子讲义(PDF格式)、案例分析报告(Word/PDF格式)、实操作业模板(Excel/PPT格式)、辅助阅读材料清单(在线文档)。
  3. 学习账号: 指乙方完成注册和支付后,获得的用以登录课程平台、使用课程服务的唯一、不可转让的个人账户凭证。该账号与乙方的身份信息(姓名、手机号、邮箱)实行实名绑定。
  4. 服务有效期: 指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学习账号正式开通之日)起计算,乙方有权享受本协议项下全部服务的总时长,共计 三百六十五(365)个自然日
  5. 课程观看有效期: 指在服务有效期内及服务有效期届满后,乙方仍可登录学习账号观看已购课程录播视频的额外时长。本协议项下课程观看有效期为 七百三十(730)个自然日,自学习账号正式开通之日起计算。
  6.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在本协议项下,特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向甲方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支付信息及学习行为数据。
  7.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恐怖袭击、政府行为(如法律变更、行政禁令)、以及影响范围广泛的行业性技术故障(如大规模互联网骨干网中断、域名解析服务器瘫痪)。

第二章 课程服务明细与交付标准

第三条 课程模块、内容及目标
甲方承诺提供的课程服务包含以下四大核心模块,旨在使乙方系统性掌握新媒体运营的理论知识与实战技能。

  • 模块一:新媒体内容战略与精细化创作 (总计60课时)
  • 目标: 使乙方具备独立策划、创作并在主流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小红书、Bilibili)发布高质量、高传播度内容的能力。
  • 内容:

平台规则深度解析: 微信公众号图文推荐机制、抖音短视频流量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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