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菜做饭钟点工合同
合同编号: WGGFW-20251009-002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服务人员): 李四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850202XXXX
户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岛路100弄2号302室
现住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岛路100弄2号302室
联系电话: 139 XXXX 9999
紧急联系人: 王五 (关系:配偶)
紧急联系电话: 137 XXXX 7777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买菜、做饭及相关家政服务的具体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恪守。
1.1 服务日: 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除法定节假日及双方另行约定的休息日外,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日期。
1.2 服务内容: 指本合同第三条中明确列举的,乙方需要完成的全部工作项目。
1.3 食材采购备用金: 指甲方向乙方预付的,专项用于为甲方家庭购买食材的款项。
1.4 保密信息: 指乙方在服务期间获知的,一切有关甲方及其家庭成员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收入状况、家庭关系、生活习惯、健康状况以及住宅内的陈设布局。
1.5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如大规模疫情封锁)。
2.1 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的唯一服务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A座1801室内的厨房及餐厅区域。未经甲方书面或微信明确许可,乙方不得进入卧室、书房等其他非服务区域。
2.2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年,自 2025年10月13日 起至 2026年10月12日 止。
首个 柒个 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1日)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如对服务或合作关系不满意,可提前24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并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费用,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2.3 服务时间:
2.3.1 固定服务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 16:00 整至 19:00 整,每日固定服务 3 小时。乙方应于16:00前到达服务地点并开始工作。
2.3.2 法定假日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乙方固定休息,甲方无需支付当日服务费。
2.3.3 临时加班安排: 如甲方确需乙方在固定服务时间之外或法定节假日提供服务,必须至少提前 48 小时与乙方协商。经乙方书面或微信同意后,加班服务费用按本合同约定小时单价的 200% 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服务费用按小时单价的 300% 计算。
乙方承诺按照下述详尽标准,为甲方提供专业、细致的家政服务。
3.1 食材采购服务:
3.1.1 采购执行: 乙方需独立完成当日晚餐所需全部食材的采购,遵循甲方确认的菜单,确保食材的多样性与营养均衡。
3.1.2 采购地点: 首选采购点为【世纪联华超市(锦绣路店)】,备选采购点为【长岛路菜市场】。严禁在无照经营的流动摊贩处购买任何食品。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