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责任再保险合同法律审查协议书范本

9

 

污染责任再保险合同法律审查协议

协议编号: YHFLSC-2024-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5 月 16 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甲方(委托方):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李明
  • 住所地: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4678A
  • 联系电话: 010-88888888
  • 电子邮箱: legal@huatai.com

乙方(受托方):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张学兵
  • 住所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业许可证号: 11101000000012345X
  • 联系电话: 010-66666666
  • 电子邮箱: zhangxuebing@zhonglun.com

鉴于:

  1. 甲方拟就其承保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寻求再保险保障,并已与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再保险人”)初步达成再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再保险合同”)意向,该再保险合同涉及的保险单号为:BZX-2024-0001。
  2. 甲方希望乙方就再保险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及其他相关法律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确保再保险合同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并最大程度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作为一家在中国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提供本协议项下法律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 再保险合同及相关文件审查:
    • 1.1 全面审查: 乙方将全面审查再保险合同及其附件(如有)的各项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 1.1 再保险标的: 明确原保险合同信息(保险单号:BZX-2024-0001;被保险人名称:[被保险人全称];保险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保险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承保风险范围:因突发意外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 1.2 再保险金额及分摊比例: 明确再保险人承担的责任限额及与原保险金额的比例(再保险金额为原保险金额的 80%,即人民币 40,000,000 元)。
  • 1.3 再保险费率及支付方式: 明确再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支付账户信息(再保险费率为原保险费率的 15%,即人民币 750,000 元,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前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账号:12345678901234567890)。

1.1.4 保险期间及追溯期: 明确再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终止时间及对过往已决或未决赔案的追溯效力(保险期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您可能还喜欢

首页 导航 会员 客服 微信
QQ95022435 微信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