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订立审查协议 律师见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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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订立审查协议

甲方(委托人):

  • 姓名/名称:文稿稿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0101198001011234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信息)
  • 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XXX街道XXX号XXX室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信息)
  • 联系电话:95022435

乙方(受托人): 江苏宁博律师事务所 (示例,请替换为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 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68号新地中心二期12层 (示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100466006227A (示例)
  • 负责人:李明 (示例)
  • 联系电话:025-88886666 (示例)
  • 承办律师:王强 (示例)
  • 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010654321 (示例)

鉴于甲方有意订立遗嘱,为确保遗嘱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特委托乙方对遗嘱订立事宜进行审查,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遗嘱订立前的咨询与指导:
    • 1 乙方律师向甲方详细解释中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遗嘱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生效要件、撤销与变更、遗嘱执行等。
    • 2 乙方律师详细了解甲方的家庭情况、财产状况、继承人范围、继承意愿等,并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遗嘱订立方案建议。该方案建议详细列出可供选择的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并对每种形式的优缺点进行分析。例如,自书遗嘱的优点是方便、保密性强,缺点是容易因形式瑕疵导致无效;代书遗嘱的优点是形式规范,缺点是需要见证人,可能存在泄密风险;公证遗嘱的优点是效力最高,缺点是程序较为繁琐,需要支付公证费用。
    • 3 乙方律师协助甲方确定遗嘱的受益人、遗产分配方案、遗嘱执行人(如有)等关键事项,并确保这些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和甲方的真实意愿。 遗产分配方案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指定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等,并详细解释各种方案的法律后果。
    • 4 mail@wengaogao.com)或当面会谈的方式,为甲方提供不少于3次,总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咨询服务。
  2. 遗嘱草稿的审查与修改:
    • 1 乙方律师对甲方提供的遗嘱草稿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1 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自书遗嘱是否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是否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录音遗嘱是否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以录音形式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否在危急情况下作出,并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订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打印遗嘱是否由遗嘱人和两名以上见证人逐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2.1.2 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例如,遗嘱是否处分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知识产权等);遗嘱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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