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审查协议
协议编号: NCZDJSY-2024-001 (示例编号,村集体可自行调整规则)
签订日期: 2024 年 05 月 16 日
签订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XX街道XX村村委会会议室
甲方(村集体经济组织):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XX街道XX村村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70282MB285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XX,职务:村委会主任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XX街道XX村村委会
联系电话:95022435
联系邮箱:mail@wengaogao.com
乙方(宅基地使用申请人): 李XX,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号码:370282XXXXXXXXXXXX
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XX街道XX村XX号
现居住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XX街道XX村XX号
联系电话:138XXXXXXXX
鉴于:
为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居住权益,促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即墨区、XX街道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和《XX村村规民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宅基地基本情况
第一条 宅基地位置及面积
乙方实际使用宅基地面积不得超出批准面积。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超出的面积不得超过5平方米,需经甲方同意并报XX街道办事处批准,重新办理相关手续。超出5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