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之增资协议
本协议于[year]年[month]月[day]日由以下各方在[签约地点]签署:
协议方
被投资公司(简称"公司"):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创始人股东(简称"创始人"):
姓名:[创始人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非创始人股东:
1.姓名:[股东1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姓名:[股东2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上述创始人股东和非创始人股东合称为"现有股东")
投资人:
1.姓名:[投资人1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姓名:[投资人2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前言
鉴于:
1.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公司成立日期]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投资人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公司和现有股东同意接受投资人的投资。
3.各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投资人向公司增资及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增资
第一条 增资与认购
1.1 增资方式
投资人以人民币[投资前估值]元的投资前估值,对公司投资人民币[投资金额]元(简称"投资款")进行溢价增资(简称"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增资后注册资本]元,投资人取得增资完成后公司[投资人股权比例]%的股权。其中,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金额]元记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金额]元记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1.2 各方的持股比例
增资完成前后,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表:
股东名称 增资前股权比例(%) 增资后股权比例(%)
[创始人姓名] [增资前比例] [增资后比例]
[股东1姓名] [增资前比例] [增资后比例]
[股东2姓名] [增资前比例] [增资后比例]
投资人 - [投资人股权比例]
激励股权池 [增资前比例] [增资后比例]
总计 100 100
注:增资后[创始人姓名]持有的[增资后创始人比例]%股权中,[代持比例]%是代持的员工激励股权。
1.3 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公司全部现有股东特此放弃其对于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无论该权利取得是基于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或任何其他事由。
1.4 激励股权
现有股东承诺,在其持有的经工商登记的股权中,已经预留占增资后公司[激励股权池比例]%股权作为公司激励股权,并由创始人股东代为持有。公司若要向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必须由公司相关机构制定、批准股权激励制度,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
第二条 增资时各方的义务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2.1 公司批准交易
公司及现有股东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股东会决议,批准本次增资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协议后,本协议生效。
2.2 投资人付款
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应将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即取得股东权利。
2.3 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在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商登记事宜。
2.4 文件的交付
公司及创始人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将批准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经工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支付投资款的银行对账单等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给投资人。
第二章 各方的陈述和保证
第三条 创始人与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3.1 有效存续。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2 必要授权。现有股东与公司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即对各方构成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文件。
3.3 不冲突。公司与现有股东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有约束力的协议,也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
3.4 股权结构。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诺或实际发行过任何股权、债券、认股权、期权或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权益。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