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园区基金投资协议模板

7.6

 

文化创意园区基金协议

甲方(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楼
联系电话:0755-83321988

乙方(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楼
联系电话:0755-25879888

丙方(基金出资人):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华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12楼
联系电话:0755-26719999

鉴于:

  1. 为推动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的深度融合,各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设立"深圳文化创意园区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 甲方作为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具备丰富的文化创意产业投资经验和优质的项目资源,将担任本基金的管理人。
  3. 乙方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将担任本基金的托管人。
  4. 丙方作为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的主管单位,将为本基金的设立和运营提供政策支持和项目资源。

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金概况

1.1 基金名称:深圳文化创意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2 基金规模:人民币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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