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国有银行合作协议
甲方:[地方政府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乙方:[国有银行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鉴于:
1.甲方作为地方政府,致力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需要金融机构的支
持与合作;
2.乙方作为国有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专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愿意为地方
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3.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立全面战
略合作关系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作目标
1.1双方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
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通过金融创新和深度合作,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支持地方重点产业和
重大项目建设。
1.3共同探索"政银企"合作新模式,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第二条合作原则
2.1依法合规原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要求,确保合作行为合
法合规。
2.2互利共赢原则:充分考虑彼此利益,实现政府、银行、企业和社会多方共赢。
2.3风险可控原则:坚持审慎经营,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合作项目风险可
控。
2.4创新发展原则: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提升合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