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和附件(简述):基金合伙人名册及出资额、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标准及流程指引。
绿色基金设立协议-低碳交通基金
协议编号: [由委托方编制]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 市 区 街道 ]
委托方(甲方): [甲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 [甲方负责人姓名]
住所地: [甲方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负责人姓名]
住所地: [乙方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
第一章 基金概述
第一条 基金名称
本基金名称为:绿色基金-低碳交通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第二条 基金性质
本基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第三条 基金规模
本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具体金额,例如:伍亿元整(¥500,000,000.00)]。首期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具体金额,例如:贰亿元整(¥200,000,000.00)],后续募集规模及时间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进度和市场情况,由基金管理人提出方案,并经全体合伙人会议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基金存续期限
本基金存续期限为 [具体年限,例如:7] 年,自基金备案完成之日起计算。其中投资期为 [具体年限,例如:4] 年,退出期为 [具体年限,例如:3] 年。根据基金运营的实际情况,经全体合伙人会议批准,基金存续期限可以延长或提前终止。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具体年限,例如:1] 年。
第五条 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 [乙方全称]。基金管理人负责本基金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筛选、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项目退出等。
第六条 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 [托管银行全称](以下简称“托管人”)。托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托管银行与基金管理人另行签订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办理基金资产的清算、交割、估值、核算等事务,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基金投资范围及策略
共享出行平台及服务: 投资于以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为主的共享出行平台,鼓励低碳、高效的出行方式,并要求平台方积极推动电动车辆的普及和应用,平台使用的车辆中新能源车占比应不低于 [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