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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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协议(购物中心REITs)

协议编号: [由各方协商确定]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具体地点]

协议双方:

发起人(原始权益人): [公司全称]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注册地址: [详细地址]
  •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

受托人(信托公司): [公司全称]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注册地址: [详细地址]
  •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
  • 金融许可证号: [号码]

基金管理人: [公司全称](如与受托人不同)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注册地址: [详细地址]
  •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号码]

托管人: [银行全称]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注册地址: [详细地址]
  •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

(如有其他参与方,如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请在此处列明)

鉴于:

  1. 发起人合法拥有位于[具体位置]的[购物中心名称](以下简称“标的物业”)的全部产权及相关权益。
  2. 发起人拟通过设立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或“REITs”)的方式,将标的物业的相关权益进行证券化。
  3. 受托人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信托公司,具备担任本信托受托人的资格和能力。
  4. 基金管理人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基金管理公司/符合监管要求的专业机构,具备担任本信托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5. 托管人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具备担任本信托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 标的物业: 指位于[具体位置]的[购物中心名称],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附属设施、设备、租赁合同权益、物业服务合同权益及其他相关权益。具体以《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编号])载明的内容为准。

信托财产: 指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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