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青年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DJQN-2026-000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公元2026年1月1日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甲方(接受服务方):
乙方(提供服务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独居生活综合支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释义
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义:
1.1 “服务期”: 指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提供服务的有效期限。
1.2 “服务日”: 指服务期内,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需要提供具体上门服务或线上服务的任何一日。
1.3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4 “紧急事件”: 指甲方突发严重疾病、遭遇人身伤害、住所发生火灾、盗窃或其他严重危害其人身或财产安全的突发状况。
1.5 “保密信息”: 指本合同第十条所定义的,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或接收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获知的,与披露方相关的任何非公开信息。
1.6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法律变化、全国性或区域性疫情及管制。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2.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2.1.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签订并履行本合同。
2.1.2 甲方保证其在本合同及附件中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特别是健康状况、过敏史、常用药品、紧急联系人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在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于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
2.1.3 甲方保证对服务履行地(即其住所)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授权乙方服务人员在约定时间内进入该场所提供服务。
2.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2.2.1 乙方是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全部必要资质、许可和授权。
2.2.2 乙方保证其派遣的服务人员均经过严格的背景调查、健康检查和专业技能培训,无任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并已与乙方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2.2.3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安全标准。
第三条 服务内容、标准与流程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含以下四个模块,具体标准与执行流程如下:
3.1 生活照料服务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