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老人管理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G-JK-20251005-A01
鉴于:
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部分:协议主体与定义
甲方(接受服务方):
乙方(提供服务方):
2.1 本协议: 指本《慢病老人管理服务协议》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后续可能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
2.2 慢性病管理服务: 指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的,旨在控制其特定慢性病(定义见2.3)发展、预防并发症、提升生活质量的一系列非诊疗性健康管理服务。
2.3 特定慢性病: 指甲方目前确诊并需由乙方进行管理的疾病,具体为:2型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2.4 健康数据: 指通过健康监测设备、问询、评估等方式收集的,与甲方健康状况相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血糖值、血压值、心电图数据、症状描述、体征记录。
2.5 服务人员: 指由乙方指派的,为履行本协议而向甲方提供具体服务的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包括健康管理师、注册护士、营养师。
2.6 业务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2.7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战争、动乱、暴动;以及政府行为、法律法规的重大变更。
第二部分:服务内容、标准与交付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所有服务均遵循科学、审慎、个性化的原则,并达到以下明确标准:
3.1 启动与规划阶段
3.1.1 首次全面健康评估与建档:
执行方式: 协议生效后五个业务日内,乙方指派一名持有国家认证高级健康管理师证书且具备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首席健康顾问,上门为甲方进行为期三小时的深度访谈和初步检查。
采集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史、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