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解除协议
协议编号: WGG-LP-20240703-001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文稿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用工单位): 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被派遣劳动者): 王五
鉴于: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务派遣关系解除
1.1 三方一致同意,自 2024 年 7 月 3 日起,解除丙方与甲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SH-LD-20230703-001),同时终止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关于丙方的劳务派遣关系(协议编号:WGG-LP-20230703-001)。
1.2 自解除之日起,丙方不再为乙方提供任何劳务,乙方亦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与丙方相关的费用。
1.3 甲方与乙方应在2024年7月10日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协议编号:WGG-LP-20230703-001)的约定,完成所有与丙方相关的费用结算,包括但不限于:
* 丙方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2日期间的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应付未付款项,共计人民币 15,678.00 元(大写:壹万伍仟陆佰柒拾捌元整)。计算标准为:
* 基本工资:按照每日300.00元计算,6月份出勤22天,应付基本工资6600.00元;7月份出勤2天,应付基本工资600元。
* 加班费:6月份周末加班2天,按照国家法定标准的2倍计算,每日加班费600.00元,应付加班费1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