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挂靠解除协议书 资质挂靠终止协议 资质挂靠了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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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挂靠解除协议

甲方(出借方): 文稿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K95022P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28楼

联系电话:95022435

联系邮箱:mail@wengaogao.com

乙方(挂靠方): 李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XXXXXX(示例,请替换为实际信息)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XXXX号XXXX大厦XX楼(示例,请替换为实际信息)

联系电话:13800000000(示例,请替换为实际信息)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建字第[2023]11001号)。
  2.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3. 双方于2022年1月1日签署了《资质挂靠协议》(下称“原协议”),约定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接工程项目,并向甲方支付挂靠管理费。
  4. 现因乙方自身发展需要,决定不再使用甲方资质承接工程,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原协议,并就解除挂靠关系后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的解除

  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于2022年1月1日签署的《资质挂靠协议》及所有相关补充协议(如有)即告终止。
  2. 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关系,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承接任何新的工程项目或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以甲方名义参与投标但尚未签署正式合同的项目,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签署合同。

第二条 财务结算

  1. 挂靠管理费结算:
    • 双方同意,对于原协议履行期间已产生的挂靠管理费,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挂靠管理费共计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 经双方核对确认,乙方尚欠甲方挂靠管理费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 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假设甲方为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发票金额为100,000.00元,税额为5,660.38元(100,000.00 / 1.06 * 0.06),价税合计100,000.00元。
    •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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