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解除终止协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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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终止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文稿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6666P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文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28楼

联系电话:95022435

联系邮箱:mail@wengaogao.com

乙方(劳动者):张三

身份证号码:310101199001011234

户籍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1号

实际居住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1号

联系电话:13888888888

鉴于:

  1. 甲乙双方于2023年01月01日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下称“原合同”),约定乙方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在甲方处从事内容编辑工作,原合同期限为2023年01月01日至2024年01月01日。
  2. 现因甲方业务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终止原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终止原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原合同的终止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原合同自2023年07月01日(下称“终止日”)起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终止。
  2. 自终止日起,乙方不再为甲方提供任何劳动服务,甲方亦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劳动报酬及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条 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费用的结算

  1. 工资结算:
  •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资至终止日,即2023年07月01日。
  • 工资计算标准: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每小时50元计算。
  • 乙方2023年6月实际工作时长为100小时。
  • 应付工资总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 工资支付时间:甲方应于2023年07月0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 工资扣除:
    • 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个人所得税: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佰元整)。(备注:此处按照非全日制用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及计算方法根据当期政策确定。)
    • 无其他扣款项。
  • 实际支付工资总额:人民币4900.00元(大写:肆仟玖佰元整)。
  1. 社会保险:
  • 甲方已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2023年06月。甲方将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按照以下方式执行:甲方已经按照规定为乙方缴纳了工伤保险。
  • 无其他社会保险相关费用需结算。
  1. 其他费用:
  • 乙方在职期间无未报销的费用。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休未休年休假共计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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