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举报保护协议书范本员工离职维权保障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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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举报保护协议

甲方(原用人单位): 文稿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9501U (示例代码,请替换为贵司实际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示例,请替换)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28楼 (示例)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网址: www.wengaogao.com

乙方(离职员工): 李四 (示例)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9001011234 (示例)

户籍所在地: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100号 (示例)

经常居住地: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100号 (示例)

联系电话: 13800000000 (示例)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https://www.wengaogao.com/url?sa=E&source=gmail&q=示例)

鉴于:

  1. 乙方原系甲方员工,于2024年5月16日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担任[示例:高级软件工程师]职务,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内部管理信息或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合法权益的信息。
  3. 为保护乙方合法举报的权利,同时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 举报: 指乙方在离开甲方后,通过书面、口头、网络或其他任何形式,向有关国家机关、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或其他任何有权处理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反映甲方存在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违反甲方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行为)的行为。
  2. 合法举报: 指乙方基于客观事实进行的举报,举报内容真实、有据可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书面文件、电子邮件、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且举报方式和途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但匿名举报需提供充分证据等)。
  3. 恶意举报: 指乙方故意捏造事实、歪曲真相、恶意中伤甲方,或以举报为名进行敲诈勒索、不正当竞争、损害甲方商业信誉或其他任何违法行为。
  4. 商业秘密: 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订保密协议、设置访问权限、使用加密技术、建立保密制度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1) 客户名单及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联系方式、交易历史、需求偏好、信用状况等详细信息。
    • (2) 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供货价格、供货能力、质量标准等详细信息。
    • (3) 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包括产品配方成分、配比、生产流程、工艺参数、质量控制标准等详细信息。

(4) 技术图纸及技术文档:包括产品设计图纸、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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