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遗留问题处理协议清算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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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遗留问题处理协议

协议编号: 20240515-001

甲方(公司):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XXXXXXXXXXXXXX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姓名)

联系地址: 上海市XX区XX路XX号XX室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地址)

联系电话: 95022435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离职员工): 李四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姓名)

身份证号码: 310XXXXXXXXXXXXXXX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号码)

户籍所在地: 上海市XX区XX路XX弄XX号XX室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地址)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号码)

紧急联系人: 王五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姓名)

紧急联系人电话: 138XXXXXXXX (示例,请替换为实际号码)

鉴于:

  1. 乙方原系甲方员工,担任市场部 市场经理一职,劳动合同期限自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05月15日。
  2. 乙方因个人原因向甲方提出离职申请,并经甲方批准,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05月15日解除。
  3. 为妥善处理乙方离职后可能出现的遗留问题,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纠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 遗留问题: 指乙方在离职后,甲方发现的与乙方在职期间的工作相关,且未在《离职交接清单》中列明或未妥善处理的,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未完成的工作任务、项目:如“XX项目市场推广方案”未完成初稿撰写;“XX产品市场调研报告”数据分析部分未完成。
    • 未归还或未妥善保管的公司财物、资料:如未归还公司配发的笔记本电脑(型号:XXX,资产编号:XXX);未归还载有公司客户信息的U盘(容量:XXX,品牌:XXX)。
    • 未披露或未解决的客户投诉、纠纷:如未处理完毕的客户“张三”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投诉编号:XXX);未解决与客户“李四”之间的合同款项纠纷(合同编号:XXX,涉及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 未披露或未解决的违规行为:如未经公司批准,私自承诺给客户“王五”超出公司标准的折扣(订单编号:XXX,涉及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 未披露或未转移的业务资源、客户关系:如未向公司披露其掌握的重要客户“赵六”的联系方式及合作意向;未将正在跟进的潜在客户“钱七”的信息录入公司CRM系统。
    • 未清偿的借款、报销款项:如未归还因公出差向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00元;未提交2024年4月份的交通费用报销单据,金额共计人民币800.00元。

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如乙方离职后加入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XXX公司”,并从事与在甲方工作期间相同或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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