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数据保护协议
协议编号:[由双方协商确定,例如:KNSJBH-2024-001]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X]
甲方(数据控制者):[甲方公司全称]
乙方(数据处理者):[乙方公司全称]
鉴于:
为明确双方在数据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个人数据: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2 敏感个人数据: 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
1.3 数据处理: 指个人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活动。
1.4 数据控制者(甲方): 指有权决定个人数据处理目的、方式等的组织或个人。
1.5 数据处理者(乙方): 指受数据控制者委托处理个人数据的组织或个人。
1.6 数据泄露: 指由于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披露、修改、破坏或丢失个人数据而导致的安全事件。
1.7 跨境数据传输:指将个人数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到境外的活动。
1.8 适用法律: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以及与数据保护相关的国际条约或协定(如适用)。
1.9 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PIA):指针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评估其对个人信息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的过程。
第二条 协议目的和范围
2.1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确保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或乙方代表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