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合作机器人研发应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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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机器人研发企业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 [政府部门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姓名及职务]

地址: [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等]

乙方: [机器人研发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姓名及职务]

地址: [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等]

鉴于:

  1. 甲方作为政府部门,致力于推动[具体地区/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特别是机器人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2. 乙方是一家在机器人研发领域具有领先技术和丰富经验的企业,有意愿与政府合作,共同促进机器人产业的发展。
  3.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作目标

  1. 推动技术创新: 双方共同致力于[具体领域,如:工业、医疗、服务、教育等]机器人的核心技术研发,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提升[具体地区/领域]机器人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2. 拓展应用领域: 共同探索机器人在[具体应用场景,如: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城市、智慧养老等]的应用,推动机器人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3. 制定行业标准: 结合[具体领域]机器人技术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共同参与制定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推动机器人产业的规范化发展。
  4. 培育市场环境: 共同开展机器人技术的宣传推广、示范应用和市场培育活动,提高社会对机器人技术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5. 加强安全监管: 共同研究机器人安全与伦理问题,建立健全机器人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机器人技术的安全、可靠、可控发展。
  6. 人才培养交流: 双方同意建立人才交流机制,甲方支持乙方技术人员参与政府组织的培训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机器人技术培训与实践机会,具体人数、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 数据共享与安全: 在符合国家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可在约定范围内共享研发数据、应用数据等,并共同制定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数据安全。具体共享范围、方式和保密义务由双方另行签订数据共享协议。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数字]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前[数字]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第三条 定义

  1. “机器人”:指在本协议中,由乙方研发或提供的,具有感知、决策、执行等功能的自动化机器,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机器人类型,如: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
  2. “技术成果”:指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一方或双方共同研发、设计、创作或以其他方式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方案、设计图纸、软件代码、测试数据、技术报告等。

“知识产权”: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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