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他性招商合同
合同编号: WG20240717-001
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91110105MA01K5XXXX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街道某某大厦1号楼101室
联系电话: 95022435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受托方): [乙方公司全称] (请您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姓名] (请您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您填写)
住所: [乙方详细地址] (请您填写)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请您填写)
联系邮箱: [乙方邮箱] (请您填写)
网址: [乙方网址] (请您填写)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本合同产品/服务的排他性招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在[华东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下称“授权区域”)内,就本合同产品/服务(智能办公软件V1.0)进行招商。授权区域具体范围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的全部行政区域,包括所有市、区、县、街道、乡镇。
1.2 授权期限:自2024年08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共计12个月。
1.3 排他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授权区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公司、个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本合同产品/服务(智能办公软件V1.0)的招商工作,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与本合同产品/服务(智能办公软件V1.0)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产品/服务进行招商。
1.4 乙方权利:乙方享有在授权区域内对本合同产品/服务(智能办公软件V1.0)进行招商的独占权,包括但不限于发展经销商、代理商、合作伙伴等。
第二条 招商目标
2.1 乙方承诺在授权期限内,完成以下招商目标:
目标经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