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干部管理制度及选举办法模板

6.7

 

少先队大、中、小队长管理制度
一、选举与任命
1. 大队长
1.1 候选人推荐:
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共四名)。
被推荐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组织能力。
1.2 选举程序:
由少先队大队部组织全体少先队员进行无记名投票。
投票采用差额选举方式,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
得票最高的四名候选人当选为大队长。
1.3 任命:
由校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审核确认选举结果。
学校少先队大队部正式任命并授予大队长标志。
2. 中队长
2.1 候选人条件:
品德优良,学习努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
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威信。
2.2 选举程序:
各班级(中队)采用公开、公平的民主选举方式。
每个班级选举一名中队长(共11名,以实际班级数为准)。
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另行选举。
2.3 任命:
选举结果报少先队大队部备案。
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队长标志。
3. 小队长
3.1 候选人条件:
品行端正,学习认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在小组内有一定影响力。
3.2 选举程序:
各班级内部小组进行选举(每班8个小组,共选举8名小队长)。
各班可根据需要增加小队长名额。
3.3 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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