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产品质量标准详细说明、养殖过程用药记录表、运输车辆温度监控记录表、产品追溯信息表、质量问题处理流程、包装物回收流程、应急预案。
淡水养殖产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FWAP-2024-[编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日期]在[地点]签订:
甲方(买方):[公司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乙方(卖方):[公司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淡水养殖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采购产品
1.1 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
a) 网箱鲤鱼:规格500-750克/尾,总重量10000公斤
b) 池塘草鱼:规格1000-1500克/尾,总重量15000公斤
c) 鳜鱼:规格800-1200克/尾,总重量5000公斤
d) 团头鲂:规格400-600克/尾,总重量8000公斤
e) 泥鳅:规格50-80克/尾,总重量2000公斤
f) 鳗鱼:规格200-300克/尾,总重量3000公斤
1.2 产品质量要求:
a)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GB 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和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
b) 产品外观新鲜,无异味,肉质紧实有弹性,鳞片完整,无明显外伤。
c) 网箱鲤鱼和池塘草鱼脂肪含量应不低于3%,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6%。
d) 鳜鱼和团头鲂肌间刺含量不得超过每100克鱼肉3根。
e) 泥鳅和鳗鱼须经过24小时净化处理,去除泥土味。
1.3 包装要求:
a) 使用食品级泡沫箱,内衬食品级PE塑料袋,每箱净重不超过20公斤。
b) 包装箱外须标注产品名称、规格、重量、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c) 网箱鲤鱼和池塘草鱼每箱装冰量不少于鱼重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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