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退股办法及流程协议
前言
为规范本合伙企业/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合伙人退伙、核心员工退股的行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及流程。各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1.1 退伙:指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退出合伙关系的行为。
1.2 退股:指公司核心员工因突出贡献、担任职务或股权激励而享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退出公司的行为。
第二条 适用范围
2.1 本协议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合伙人和享有股份的核心员工。
2.2 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股东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退伙/退股程序
第三条 申请
3.1 拟退伙/退股的合伙人或核心员工(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前30个自然日向企业财务部提交书面申请。
3.2 书面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基本信息;
b) 退伙/退股原因;
c) 所持份额/股份数量;
d) 拟退出时间;
e) 其他相关说明。
第四条 审核
4.1 财务部应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提交财务总监审核。
4.2 财务总监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一并提交总经理。
4.3 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