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和附件(简述):景区围栏设施需求清单、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乙方资质证明文件、甲方提供的场地资料。
景区围栏设施合同
合同编号: [自动生成或手动填写]
签订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具体地点]
甲方(采购方): [甲方全称]
乙方(供应方): [乙方全称]
鉴于甲方为建设和运营[景区名称],需要采购并安装围栏设施;乙方具备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围栏设施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维护保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景区围栏设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位于[景区名称]的[具体区域]的围栏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围栏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后续维护保养服务。
1.2 本合同项下的围栏设施应满足保障景区安全、美化景区环境、引导游客游览等功能,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第二条。
第二条 围栏设施具体要求
2.1 设计要求
2.1.1 围栏设计应与[景区名称]的整体景观风格相协调,充分考虑景区的自然环境、人文特色和游客体验。设计风格应为:[例如:中式古典、现代简约、生态自然等]。
2.1.2 围栏设计应考虑安全性、耐用性、美观性及功能性。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详图、材料表等,并提供详细的设计说明。
2.1.3 围栏的高度应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和安全需求进行差异化设计。例如,危险区域(如悬崖边、水域边)围栏高度应不低于1.5米,普通游览区域围栏高度应为1.1米-1.3米。扶手顶面距地面或者楼面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1.05米,且扶手顶面应向内倾斜,角度为15度。
2.1.4 围栏立柱间距应根据所选材料和设计风格确定,并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性。通常情况下,立柱间距应控制在1.5米-2.0米之间。
2.1.5 围栏设计应考虑无障碍通行需求,在适当位置设置无障碍坡道或通道,坡道坡度应不大于1:12,并在坡道两侧设置扶手。
2.1.6 围栏设计方案需提交甲方审核确认,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生产。设计方案中应明确标注所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产地、质量等级等信息。
2.2 材料要求
2.2.1 围栏主体材料应选用[例如:防腐木、热镀锌钢管、石材、不锈钢等],必须是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优质材料。
材料 |
国家标准 |
防腐木 |
GB/T 22102-2008 《防腐木材》 |
热镀锌钢管 |
GB/T 3091-2015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
石材 |
GB/T 18600-2009 《天然石材术语》 |
不锈钢 |
GB/T 3280-2015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
2.2.2 围栏所用材料均需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原材料进货检验记录等。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甲醛释放量、苯、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物质含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要求。
2.2.3 围栏所有连接件、紧固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牌号304或以上),并进行防锈处理。其各项力学性能符合GB/T 3098.1-2010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6-2014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要求。
2.2.4 围栏涂装材料应选用环保型户外专用涂料,具有良好的耐候性、耐腐蚀性、附着力和装饰性。其耐人工老化性能应符合GB/T 1865-2009《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滤过的氙弧辐射)》。
2.2.5 所有材料进场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