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议 联合共建污水处理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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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协议

协议编号: GY-PF-2024-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05 月 16 日

签订地点: 江苏省 苏州市 工业园区

甲方(联合投资建设方):

  • 单位1: 苏州艾科美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W8Y1E9K,法定代表人:张三,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联系电话:13800000001
  • 单位2: 苏州博瑞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X8F4D2J,法定代表人:李四,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联系电话:13900000002
  • 单位3: 苏州创洁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04Q7H3L,法定代表人:王五,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独墅湖大道118号,联系电话:15800000003

乙方(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方):

  • 单位名称: 江苏碧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34976685B,法定代表人:赵六,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2号,联系电话:13700000007
  • 资质等级: 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证书编号:A13200000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编号:B13200000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证书编号:C13200000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132000001)

鉴于:

  1. 甲方各单位均为苏州工业园区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废水,为遵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现废水达标排放,保护环境,共同出资建设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2. 乙方具备承接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拥有丰富的废水处理工程经验。
  3.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苏州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总则

1.1 项目定义

本协议所指“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以下简称“本项目”或“处理设施”),是指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内,由甲方共同投资、乙方负责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并最终交付甲方使用的,用于集中处理甲方各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使其达到排放标准的设施及配套系统。

1.2 项目目标

本项目旨在建设一套高效、稳定、经济、环保的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以下目标:

  1. 处理能力: 日处理废水量达到 5000 立方米(m3/d)。
  2. 进水水质: 满足附件一《进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3. 出水水质: 达到苏州工业园区污水排放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高者。具体出水水质指标见附件二《出水水质标准》。
  4. 运行稳定性: 确保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故障率低于 2%(年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总运行时间)。

自动化程度: 实现废水处理过程的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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