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承包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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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合同

合同编号: 2024-TZZH-0001

签订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签订日期: 2024 年 05 月 16 日

甲方(发包方): 北京市朝阳区某某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110105XXXXXXXXXXXX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某某村

联系电话:010-XXXXXXXX

乙方(承包方): 文稿稿

法定代表人: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XXXXXXX

住所地:北京市[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联系电话:95022435

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土地规划乙级资质,证书编号Z-2023-001

联系邮箱:mail@wengaogao.com

网站:www.wengaogao.com

为促进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若有地方性法规,请在此处列出,例如:《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辖区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某某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 项目目标: 通过对项目区域内的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达到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集中,沟渠配套、道路畅通、村庄布局合理、生态环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显著提高的目标。具体量化指标如下:
    • 耕地数量增加:不少于50亩。
    • 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平均提升1个等级。
    • 土地利用率提高:提高15%以上。
    • 农业产出率提高:提高20%以上。
  3. 项目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
    •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 1013-2013)(已更新为TD/T 1013-2023)
    •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 30600-2022)

第二条 整治范围与内容

整治范围: 甲方辖区内 某某村 的土地,东至村东小河,西至张家宅基地,南至村南山脚,北至王家耕地,总面积为 500 亩(具体面积以实地测绘并经双方确认为准,附图纸,图纸编号:TZ-2024-001)。土地现状为:农田占比60%,建设用地占比20%,未利用地占比20%。其中农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存在田块零散、灌溉设施老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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