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游戏机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WG-GZJ-20251001-002
甲方(客户):
乙方(维修服务方):
序言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家用游戏机维修服务中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1.1 维修标的物: 指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明的,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家用游戏机主机及其附随配件。
1.2 原厂配件: 指由维修标的物的原始制造商(例如:索尼、微软、任天堂)生产或其授权供应商提供的,符合出厂质量标准的全新零配件。
1.3 第三方认证配件: 指非原始制造商生产,但由具备相应生产资质的第三方厂商制造,且其性能、规格和安全性均通过乙方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认证的全新零配件。
1.4 维修周期: 指自乙方收到甲方对《维修方案及费用确认书》的书面确认之时起,至乙方完成全部维修、检测工作并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甲方验收时止的期间。
1.5 重大维修失误: 指因乙方的维修操作直接导致的,维修标的物出现超出原故障范围的核心组件(例如:主板、APU/CPU/GPU、内存芯片、电源模块)永久性物理损坏或功能丧失。
1.6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均构成有效的书面形式。
2.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甲方保证其对本协议项下的维修标的物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或已获得所有权人的合法授权,有权委托乙方进行维修,并承诺因此引发的任何权属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陈述的设备故障现象、使用历史及过往维修记录是真实、准确、无隐瞒的。
* 甲方保证维修标的物内不包含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软件、数据或内容。
2.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乙方保证其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提供家用游戏机维修服务所需的经营资质、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
乙方保证其技术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维修本协议项下维修标的物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 乙方保证将以审慎、专业的态度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恪守商业道德。
3.1 设备基本信息
设备类型: 家用游戏机主机
品牌型号: 索尼 PlayStation 5 (型号CFI-1209A,光驱版)
产品序列号(S/N): J-27491357-F
机身颜色及外观状态: 白色外壳,左上角有轻微划痕,总体成色九成新。
随机附件清单:
1. 原装DualSense无线控制器(白色)一个,序列号:G-98765432-D。
2. 原装8字尾电源线一根。
3. 原装HDMI 2.1高清数据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