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备维护合同
合同编号: WG-AD-2026-0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位于指定地点的安全设备系统提供专业维护服务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1 “设备系统”: 指本合同附件一《维保设备详细清单》中所列明的,由甲方所有或管理,并由乙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全部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线路及相关辅助设施的集合。
1.2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1.3 “响应时间”: 指自乙方确认收到甲方的故障通知起,至乙方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电话或远程方式开始进行故障诊断或抵达甲方指定现场的时间。
1.4 “修复时间”: 指自乙方技术人员开始进行现场或远程维修起,至设备系统功能恢复正常或提供有效临时解决方案为止的时间。
1.5 “机密信息”: 指任何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商业、财务、技术、运营信息,无论是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安防系统布局图、设备配置参数、网络拓扑结构、员工个人信息以及甲方的业务数据。
2.1 维护对象: 乙方负责维护的设备系统为甲方位于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8层 办公区域内所安装部署的全部安全设备系统。
2.2 设备明细: 本合同项下所包含的全部维保设备系统的详细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安装位置、设备序列号、采购日期及数量,均由《附件一:维保设备详细清单》载明。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承诺派遣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按照不低于国家、行业及制造商规范的标准,提供以下服务:
3.1 预防性维护(定期巡检)
3.1.1 巡检频率: 乙方须于每个自然季度的首月内(即1月、4月、7月、10月)完成一次对全部设备系统的全面巡检;并于每个自然月对核心设备(包括所有服务器、存储阵列、主控制器、NVR/DVR)完成一次重点巡检。
3.1.2 巡检流程与标准: 乙方须严格按照《附件二:设备系统巡检作业标准流程书(SOP)》执行。该附件详细规定了针对视频监控、入侵报警、消防联动、门禁控制四大系统的具体检查项目、参数标准、测试方法和记录要求。例如,对海康威视DS-2CD3T87EWD-L型号摄像机的季度巡检,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1)物理清洁:使用专用光学镜头布和清洁剂清除镜头及护罩内外污物。
(2)功能测试:验证日夜模式切换功能正常,在照度低于0.01 Lux环境下红外补光灯自动开启且有效距离不低于30米。
(3)图像质量检测:在标准测试卡环境下,图像分辨率达到3840x2160,水平清晰度不低于1800TVL,色彩还原准确,无偏色、失真现象。
(4)网络性能诊断:测试网络丢包率,确保在24小时连续ping测试中丢包率低于0.01%。
3.2 故障响应与维修服务
3.2.1 故障等级划分:
(1)一级(紧急)故障: 系统性瘫痪或核心功能丧失,对甲方安全管理造成严重影响。具体包括:50%以上的摄像机离线;NVR/DVR停止录像;报警主机与中心通讯中断;消防控制系统离线;门禁系统主出入口认证失效。
(2)二级(重要)故障: 系统重要功能或关键区域设备失效。具体包括:财务室、数据中心、主要出入口等关键区域的任一安防设备失效;录像资料无法查询或回放;报警信号无法上传至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