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
第三条 定义
第二章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第四条 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以下形式:
第五条 保证金金额
具体金额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并同时使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