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影视制作合作协议 影视拍摄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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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影视制作公司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GF-YS-[年份]- [四位流水号] (例如:GF-YS-2024-0001)

甲方(政府): [具体政府部门全称,如:XX市人民政府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政府部门负责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政府部门负责人职务/授权代表职务]

联系地址: [政府部门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政府部门联系电话]

乙方(影视制作公司): [影视制作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影视制作公司法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影视制作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影视制作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影视制作公司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影视制作公司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拥有[具体资源,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独特的自然景观、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并致力于通过影视作品促进[具体目标,如:地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形象、招商引资]。
  2. 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影视制作公司,具备[具体资质,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拥有丰富的影视制作经验和专业团队,能够完成[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宣传片/短视频]等各类影视作品的策划、拍摄、制作和发行。
  3.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拍摄制作[影视作品名称/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合作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作内容

  1. 1 项目名称: [具体影视作品名称/项目名称,例如:《魅力XX》城市形象宣传片]。
  2. 2 项目内容: 乙方负责[影视作品]的[策划、剧本创作、演员选聘、拍摄、后期制作、宣传推广]等全部工作。
    • 2.1 剧本创作:
      • (1)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剧本大纲。甲方应在[收到剧本大纲后XX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在[XX个工作日内]提交剧本初稿。
      • (2) 甲方应在[收到剧本初稿后XX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直至甲方书面确认剧本定稿。
      • (3) 剧本定稿应符合:
        • ① 政治导向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
        • ② 充分展现甲方[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发展成就];
        • ③ 故事结构完整、情节合理、人物形象鲜明、具有艺术感染力;
        • ④ 兼顾艺术性与宣传效果。
      • 2.2 演员选聘:
        • (1) 乙方应根据剧本要求和角色特点,选聘符合角色形象和表演能力的演员。

(2) 主要演员的选定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提供主要演员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演艺经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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