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审核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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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审核协议

协议编号: 2024-WG-001(示例编号,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甲方(行政机关):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示例,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示例,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职务: 局长 (示例,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联系地址: XX市XX区XX街道XX号XX大厦10层1001室(示例,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联系电话: 010-12345678 (示例,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乙方(被处罚人/单位):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G8F7B5G(示例)

联系地址: www.wengaogao.com

联系电话: 95022435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鉴于:

  1. 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乙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拟对乙方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2. 乙方对甲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要求举行听证。
  3. 为保障听证程序的合法、公正、高效进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听证事项

  1. 案件基本事实: 2024年X月X日,甲方执法人员在对乙方经营场所(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进行检查时,发现乙方货架上摆放有超过保质期的XX品牌XX型号预包装食品共计50盒(生产日期:2023年X月X日,保质期至2024年X月X日)。经查,上述过期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整(伍仟元整),乙方尚未售出。
  2.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 拟处罚内容: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XX品牌XX型号预包装食品50盒。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元整(零元整)(因尚未售出)。
    • 处以人民币50000元整(伍万元整)的罚款。
  4. 乙方异议:
    • 乙方认为涉案过期食品系员工工作失误未及时下架,并非故意销售。
    • 乙方认为处罚金额过高,请求减轻处罚。

第二条 听证组织

  1. 听证主持人:
    • 甲方指定李四,职务:法制科科长,为本次听证主持人。

主持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XXXXXXX),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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