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押合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质押权利
第四章 质押担保范围
第五章 质押登记
第六章 质权实现
第七章 陈述与保证
第八章 权利与义务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三章 附则
合同正文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出质人全称]
住所:[出质人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质权人全称]
住所:[质权人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丙方"):[债券发行人全称]
住所:[债券发行人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
1.丙方拟发行[债券名称](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金额]元(小写:¥[金额]元),期限为[期限]年,债券票面利率为[利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甲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权利为丙方发行的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
3.乙方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接受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代表债券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
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为丙方发行的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含义如下:
1.本期债券:指丙方发行的[债券名称]。
2.债券持有人:指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3.质押权利:指甲方合法拥有的,并根据本合同约定用于为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的权利。
4.质权:指在甲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乙方有权依法以质押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5.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本期债券约定的其他登记机构。
第三章 质押权利
第四条 甲方以其合法拥有的下列权利作为质押标的(以下简称"质押权利"):
1.[详细描述质押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权利的名称、内容、权利证书编号等]
2.[如有多项权利,逐一列举]
第五条 质押权利的价值以[评估机构名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编号])确定的评估价值为准,即人民币[金额]元(小写:¥[金额]元)。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质押权利价值发生变化,各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若质押权利价值增加,则自动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