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投资协议
甲方(投资方):[投资方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资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投资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投资方详细联系地址]
乙方(发行方):[发行方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行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发行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发行方详细联系地址]
鉴于:
1.乙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已在[证券交易所名称]
上市交易,股票代码:[股票代码]。
2.乙方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
3.甲方有意认购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
4.乙方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基于上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认购乙
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如下:
1.1"本次发行":指乙方拟向包括甲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1.2"本次认购":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行为。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交易所":指[证券交易所名称]。
1.5"定价基准日":指乙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1.6"股票登记日":指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
易所所在地]分公司登记于甲方名下之日。
1.7"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中国法定工作时间。
1.8"元":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