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附件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估值方法、附件二: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合同
目录
1.合同当事人
2.定义与解释
3.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4.资产管理计划的成立与存续
5.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
6.资产管理计划的财产
7.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与分配
8.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与税收
9.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
10.资产管理计划的信息披露与报告
11.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登记
12.资产管理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3.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4.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15.风险揭示
16.其他事项
1.合同当事人
甲方(委托人):深圳市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0号阳光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0755-12345678
乙方(管理人):北京明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50层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10-87654321
丙方(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33层
负责人:王五
联系电话:0755-23456789
2.定义与解释
2.1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