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附件一:数据安全管理规范、附件二:业务合作服务等级协议(SLA)、附件三:风险管理及防控措施。
金融机构合作协议
甲方:[金融机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金融机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具备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的资质和能
力;
2.乙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具备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的资质和能
力;
3.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立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合作基础与原则
第一条合作范围
1.1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
1.1.1双方同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共
享范围包括:
(1)客户基础信息:包含客户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职业信息等,但不包括客户
密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
(2)交易数据:限于客户授权范围内的交易记录、资金流向等信息;
(3)风险评估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评分、风险等级、违约记录等。
1.2金融产品合作
1.2.1共同开发金融产品,包括:
(1)联合信贷产品:双方共同确定产品方案,约定各自承担的信贷规模、风险分
担比例;
(2)投资理财产品: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共同设计和发行创新型理财产
品;
(3)支付结算产品:开发基于双方场景的支付结算解决方案。
1.3技术合作
1.3.1共同开发和应用金融科技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