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防泄漏(DLP)系统研发投资协议范本

11.8

 

文档包含正文(双版本)参考范文和模板,附件(简述):项目计划书。


数据安全技术投资协议

甲方:北京华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方”)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方式:010-88888888
乙方:上海数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方”)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1号
法定代表人:王强
联系方式:021-66666666

鉴于:
1.投资方有意向投资技术方的数据安全技术研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specifically,技术方的数据防泄漏(DLP)系统研发项目;
2.技术方拥有先进的数据防泄漏技术,并有意愿接受投资方的投资以进一步研
发和推广该技术;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数据安全技术:指技术方拥有或开发的,用于保护数据机密性、完整性、可
用性的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加密、数据脱敏、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检
测、数据防泄漏、数据库安全、网络安全等技术,以及与之相关的软件、硬件、平
台和服务。在本协议中,数据安全技术特指技术方的数据防泄漏(DLP)系统及其
相关技术。
1.2项目:指技术方利用数据防泄漏(DLP)技术进行研发和应用的项目,具体内
容以本协议附件一《项目计划书》为准。项目计划书应包含项目的技术方案、研发
计划、市场分析、财务预算、风险评估等内容,并明确DLP系统的功能模块、性能
指标、部署方案等。

1.3知识产权:指与项目相关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技术诀
窍、软件著作权等所有形式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DLP系统的源代码、设计文
档、用户手册等。
1.4投资款:指投资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技术方提供的投资金额,具体金额和支
付方式见本协议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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