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债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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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协议

协议编号:WGG-BLZC-2024-001

甲方(资产出让方):文稿稿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文稿稿
  • 住所地: [请填写详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网站: wengaogao.com

乙方(资产收购方): [请填写公司全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请填写姓名]
  • 住所地: [请填写详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请填写电话号码]
  • 电子邮箱: [请填写电子邮箱地址]

鉴于:

  1. 甲方合法拥有本协议附件一所列示的不良资产(下称“标的资产”),并有意将其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具备收购和处置不良资产的资质和能力,并有意受让标的资产。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标的资产的收购与处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 不良资产: 指本协议附件一所列示的,因借款人/担保人未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履行担保责任或其他原因而形成的,已逾期或存在违约风险的债权、抵债资产、股权或其他形式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以物抵债资产、破产企业债权等。
  2. 基准日: 指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用于确定标的资产范围、计算标的资产价值及相关权益的日期,具体为2023年12月31日。
  3. 交割日: 指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完成标的资产权利转移及相关手续的日期,具体日期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但不得晚于2024年6月30日。
  4. 尽职调查: 指乙方为评估标的资产的价值、风险及合法性,对标的资产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的审查、核实、分析等活动。
  5. 资产包: 若标的资产包含多项债权或其他权利,则该等债权或其他权利的集合在本协议中称为“资产包”。
  6. 关联方: 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被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同一方控制的任何其他方。关联方的详细定义可参照中国现行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的相关规定。
  7.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8. 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攻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第二条 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一《标的资产清单》。该清单详细列明每项不良资产的债务人名称、债权金额(本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2,000,000.00元、罚息人民币500,000.00元、复利人民币100,000.00元、违约金人民币200,000.00元,总计人民币12,800,000.00元)、形成日期、担保情况(如有,详细列明担保方式、担保物/担保人信息、担保物价值等)、诉讼/仲裁情况(如有,详细列明案件进展、诉讼请求、法院/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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