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不动产登记线上房产证办理服务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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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DJFW-2025-08-24-002

甲方(委托方): 张三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8001011234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SOHO A座10层1001室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电子邮箱: zhangsan.client@email.com

乙方(服务方):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N56789
法定代表人: 王五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中心一座50层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755912345610888

鉴于:

  1. 甲方为位于 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1号院1号楼1单元101室 不动产的合法权利人,为提升办事效率与便利性,期望通过专业数字化服务办理该不动产的登记事宜。
  2. 乙方是一家拥有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平台及业务经验的法人实体,能够提供符合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的数字化申请、资料处理及流程代办服务。
  3.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数字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数字化不动产登记服务: 指乙方利用其技术平台、专业知识和人力资源,为甲方提供的,将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各项纸质文件进行数字化处理,并通过不动产登记机关认可的线上渠道提交申请、追踪进度、获取并交付电子权属证明的系列服务总称。
1.2 服务平台: 指由乙方独立开发、运营并维护的,用于承载本次数字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在线软件系统,其网址为 pro.wengaogao.com。
1.3 申请资料: 指甲方为办理本次不动产登记而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证明文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税费缴纳凭证、勘测图纸以及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必须提交的文件。
1.4 电子权属证明: 指由不动产登记机关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生成的,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数字格式证明文件。
1.5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6 保密信息: 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非公开的技术、商业、财务、法律信息、个人信息及数据,无论其以何种形式(口头、书面、电子)存在。

第二条 服务范围与详细内容

2.1 服务标的物:
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唯一不动产标的物为:
不动产坐落: 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1号院1号楼1单元101室
不动产权证书号: 京(2025)东城不动产权第0012345号
建筑面积: 120.50平方米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用途: 住宅

2.2 具体服务流程与内容: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覆盖申请全流程的、完整的数字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具体内容细分如下:
2.2.1 前期咨询与材料清单服务:
(1)向甲方提供一对一的专属顾问服务,详细解答关于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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