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交易保险协议
协议编号: Pingan-WG-20250916-0002
甲方(保险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乙方(投保人): 文稿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被保险人):
前言
为提升乙方“文稿稿”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安全保障水平,优化平台内商家与消费者的交易体验,降低因特定交易风险引发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电子商务交易保险协议(下称“本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明确约定外,下列术语应具有下述含义:
1.1 电子商务平台: 指由乙方合法持有并运营的,名为“文稿稿”的线上交易服务平台,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域名为 www.wengaogao.com)以及名为“文稿稿”的移动设备应用程序。
1.2 保险交易: 指消费者通过前述电子商务平台,与丙方(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已完成在线支付且状态为“待发货”或更高阶状态的商品或服务买卖订单。
1.3 保险事故: 指在单笔保险交易的保险期间内,发生了本协议第三章约定的任一保险责任事件,并直接导致丙方(被保险人)产生本协议约定的财产损失。
1.4 保险期间: 针对每一笔独立的保险交易,其保险期间始于消费者在乙方平台成功支付订单款项的时刻,终于以下四种情形中最早发生的时间点:
(a) 消费者在乙方平台上手动或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后的第30个自然日的23时59分59秒;
(b) 该笔保险交易所对应的订单完成全额退款退货流程的时刻;
(c) 乙方平台系统记录的物流信息显示消费者已签收该商品的第90个自然日的23时59分59秒;
(d) 该笔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