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协作保密协议(修订版)
甲方(原用人单位):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94U4Q (示例代码, 可替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示例姓名, 可替换)
住所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示例地址, 可替换)
联系电话: 95022435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网址: www.wengaogao.com
乙方(离职员工): 李四 (示例姓名, 可替换)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9001011234 (示例号码, 可替换)
住所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628弄1号101室(示例地址, 可替换)
联系电话: 13912345678 (示例号码, 可替换)
鉴于乙方原系甲方员工,在职期间接触或掌握了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离职后的协作义务和保密责任,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 离职: 指乙方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满、协商一致解除、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等)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 商业秘密: 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甲方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 技术信息:
- 设计图纸: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图、工程设计图、电路图、建筑设计图等所有与甲方产品、服务、研发项目相关的设计图纸,以及图纸的修改版本、草图、设计说明等。
- 技术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方案、工程实施方案、技术改造方案、解决方案、技术标书、技术可行性报告等,详细描述技术实现路径、技术指标、工艺参数、材料选择、设备配置等内容。
- 工艺流程: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服务提供流程、业务操作流程、管理流程等,详细描述每个步骤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质量控制标准、所需设备和材料等。
- 配方: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方、化学配方、药物配方、食品配方等,详细列明每种成分的名称、比例、来源、处理方法等。
- 计算机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主开发或委托开发的源代码、目标代码、软件文档、数据库结构、用户界面设计、算法、模型等,以及相关的开发工具、测试工具、版本控制记录等。
数据库: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数据库、供应商数据库、产品数据库、技术数据库、市场数据库等,包含数据的结构、内容、查询方法、访问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