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2024-JKJC-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07 月 09 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 朝阳区
委托方(甲方):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北京市岩土工程监测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对朝阳区CBD核心区Z1地块项目基坑工程进行监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第二条 监测内容及要求
监测项目 |
测点数量 |
测点布置要求 |
备注 |
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 |
40个 |
沿基坑周边每隔30米布置一个测点,拐角处、变形较大处加密布点,每隔15米布置一个。测点应设置在支护结构顶部,并确保稳固、不受扰动。具体点位应在乙方进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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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结构顶部竖向位移 |
40个 |
与水平位移测点对应设置。测点应设置在支护结构顶部,并确保稳固、不受扰动。具体点位应在乙方进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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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底隆起 |
24个 |
在基坑底部均匀布置,每500平方米设置一个测点。对于形状不规则的基坑,应在特征点处加密布点。具体点位应在乙方进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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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地表沉降 |
60个 |
在基坑周边50米范围内,沿基坑边缘每隔30米布置一排监测点,并在距离基坑边缘5米、15米、30米处分别布置一排监测点。在重要建(构)筑物附近应加密布点。具体点位应在乙方进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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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建筑物沉降及倾斜 |
30个 |
对基坑周边50米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进行沉降和倾斜监测。每个建(构)筑物选取5个特征点进行监测,并在建筑物顶部和底部设置倾斜监测点。具体点位应在乙方进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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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位 |
6个 |
在基坑内外分别设置水位观测井,数量为6个。观测井应布置在不受施工干扰的位置,并能真实反映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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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轴力 |
32个 |
对采用内支撑的基坑,在每道支撑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位置设置轴力监测点,每道支撑8个,共四道支撑,总计3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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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压力 |
8个 |
基坑四个侧壁各设置两个土压力监测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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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隙水压力 |
8个 |
基坑四个侧壁各设置两个孔隙水压力监测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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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层水平位移(测斜) |
4个 |
沿基坑四角设置四个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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