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制造商质量管控协议/跨国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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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制造企业质量管理协议

协议编号:[由双方协商确定,例如:[年份]-[甲方缩写]-[乙方缩写]-[流水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具体城市],[具体省份],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委托方):[甲方公司全称]

  • 法定地址: [详细地址]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姓名],[职务]
  • 联系方式: [电话],[电子邮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制造商):[乙方公司全称]

  • 法定地址: [详细地址]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姓名],[职务]
  • 联系方式: [电话],[电子邮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在[甲方所在国家/地区]注册成立的跨国企业,专注于[甲方主要业务领域]业务。
  2. 乙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制造企业,具备为甲方提供[具体产品/服务]的生产能力和资质。
  3.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具体产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质量管理协议: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产品” 指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具体产品名称],其详细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见本协议附件一《产品规格书》。

1.2 “批次” 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在相同生产条件下,使用相同批次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连续生产出的具有相同质量特性的一定数量的产品。

1.3 “缺陷” 指产品在材料、工艺、功能、外观等方面不符合本协议约定及附件一《产品规格书》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情形。缺陷分为:
严重缺陷: 指可能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产品性能的缺陷。例如:电子产品漏电、机械部件断裂,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
 主要缺陷: 指影响产品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例如:功能缺失、无法正常使用的功能按键,机身上存在大于3毫米的划痕、长度超过5毫米的颜色差异。
* 次要缺陷: 指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但对产品外观有轻微影响的缺陷。例如:机身上存在小于1毫米的轻微划痕、长度小于2毫米的细微颜色差异。

1.4 “可接受质量水平(AQL)” 指在产品抽样检验中,可以接受的最大缺陷品比例。本协议采用的AQL标准详见本协议第四章。

1.5 “首件检验” 指乙方在每批次产品正式生产前,对首件样品进行全面检验,以确认生产工艺和参数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活动。

1.6 “过程检验” 指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方法对半成品或在制品进行检验,以监控生产过程质量的检验活动。

1.7 “最终检验” 指乙方在产品完成所有生产工序后,对成品进行全面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出厂质量要求的检验活动。

1.8 “纠正措施” 指针对已发生的质量问题,采取的消除问题原因,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

1.9 “预防措施” 指针对潜在的质量问题,采取的预防措施,以避免问题发生。

1.10 “质量审核” 指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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