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保护协议 艺术文物保护合同 博物馆藏品养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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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化组织艺术品保护协议

协议编号: YSW-2024-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05 月 16 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甲方(委托方): 华夏艺术博物馆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张文华
  • 职务: 馆长
  •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400758119K
  • 联系电话: 010-66668888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受托方): 艺安文物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李卫国
  • 职务: 总经理
  •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K97K7H
  • 资质证书编号: 文物保字(2023)第001号
  • 联系电话: 010-88886666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博物馆,合法拥有并管理一批珍贵的艺术品/文物(以下简称“艺术品”)。
  2. 乙方是一家专业从事艺术品保护、修复、保存环境控制、风险评估、安全保障的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3.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对指定艺术品进行保护,以确保其长期安全和价值。
  4.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 艺术品: 指由甲方指定,列入本协议附件一《艺术品清单》(见附件一)中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绘画、书法、雕塑、陶瓷、青铜器、古籍、纺织品、照片、档案等。
  2. 保护: 指为防止艺术品受到自然或人为因素的损害而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修复、保存环境控制、安全保障、风险评估、保险、数字化保护等。
  3. 修复: 指对已经受损的艺术品进行处理,以恢复其原貌或稳定其状态,阻止进一步损坏。修复工作应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可逆性原则、可识别性原则和安全性原则。
  4. 保存环境: 指影响艺术品保存状态的各种环境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温度、湿度、光照、空气质量、有害生物、震动、电磁辐射等。
  5.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战争、恐怖袭击、重大疫情、政府行为等。
  6. 数字化保护: 指运用数字技术对艺术品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展示和利用,以实现艺术品的永久保存和传播。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艺术品清单》中所列艺术品进行全面保护,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 1.1 艺术品状况评估: 对每件艺术品进行详细的状况检查、记录、拍照、建立档案,评估其保存状况和潜在风险。

检查记录内容应包括:艺术品名称、编号、材质、尺寸、创作年代、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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