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审核合同
合同编号: WG2024-JSKFSH-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05 月 16 日
签订地点: 广东省 深圳市 南山区
委托方(甲方): 文稿稿
受托方(乙方):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公司全称]
鉴于: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技术开发”:指甲方拥有的[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模型],需要进一步开发、完善、优化或应用的技术活动。
1.2 “审核”: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对甲方的技术开发过程、技术成果、技术文档、安全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查、评估、验证、测试等活动,并出具审核报告。
1.3 “技术资料”:指甲方为本项目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档、数据、图纸、源代码、样品、模型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模型需求规格说明书》,版本号:V1.0;
* 《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模型系统设计文档》,版本号:V1.0;
* 《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模型数据库设计文档》,版本号:V1.0;
* 《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模型测试用例》,版本号:V1.0;
* 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模型源代码,版本号:V1.0;
* 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模型训练数据集,版本号:V1.0;
* 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模型部署环境说明文档,版本号:V1.0;
* 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模型用户手册,版本号:V1.0。
1.4 “审核标准”:指双方共同确认的、用于评价技术开发成果是否符合要求的具体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审核标准》。
1.5 “审核报告”: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对技术开发进行审核后出具的书面报告,包括审核意见、结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