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形象授权方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8】月【7】日在中国北京市签署:
授权方(甲方):
名称: 北京虚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234567
法定代表人: 张三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A座101室
联系电话: 010-88888888
电子邮箱: zhangsan@virtualtech.com
授权代表: 李四
职务: 总经理
被授权方(乙方):
名称: 上海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76543210
法定代表人: 王五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路2号B座202室
联系电话: 021-66666666
电子邮箱: wangwu@creativeculture.com
授权代表: 赵六
职务: 市场总监
前言
鉴于甲方是“未来星”虚拟形象(以下简称“虚拟形象”)的唯一合法权利人,拥有与该虚拟形象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鉴于乙方有意获得该虚拟形象的商业授权,并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鉴于双方在商谈、磋商及后续合作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接触、获取、知悉对方的保密信息;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甲方的商业秘密,经友好协商,双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保密信息的具体范围
a) 虚拟形象本身及其设定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虚拟形象的原始设计稿、三视图、人物背景故事、性格特征、声音数据(原始录音、合成音)、动作捕捉数据、表情捕捉数据、原创音乐、虚拟形象IP的未来发展规划、形象迭代方案、未公开发布的衍生品设计方案、虚拟形象的视觉识别系统(VI手册)等。
b) 技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虚拟形象的建模技术、渲染技术、驱动算法、动作捕捉系统、表情捕捉系统、实时互动技术、直播技术、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相关技术、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技术规范、测试数据、设备参数、服务器配置、网络拓扑结构、安全协议、系统架构图等。
c) 商业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计划书、市场营销策略、推广方案、客户名单、供应商信息、成本核算、定价策略、财务数据(营收报表、利润表)、合同文本、合作协议、与第三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内容、商业合作的条款和条件、销售数据、用户数据、运营数据、危机公关预案、内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规划等。
d) 项目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正在洽谈或未来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项目进度、项目预算(资金分配计划)、项目人员安排、项目成果、技术方案、产品原型、开发计划、里程碑节点、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等。
e) 其他非公开信息: 任何甲方注明为“保密”或“机密”或以其他方式明确表示应予保密的信息,以及根据信息的性质、披露时的环境,乙方作为具备专业知识的行业人士理应知道该信息具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