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文物数字化公司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由双方协商填写]
甲方(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填写甲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政府机构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文物数字化公司):[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乙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公司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乙方开户银行全称]
银行账号:[乙方银行账号]
鉴于:
甲方拥有 [列出涉及的文物资源,例如:某博物馆馆藏文物、某遗址、某古建筑群等] 的管理权、所有权或其他法定权利,并希望通过数字化技术进行保护、研究、传承和合理利用。
乙方在文物数字化领域具有专业技术、丰富经验和合法资质,能够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数字化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文物数字化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要求
交付内容: 包含原始扫描数据、点云数据、处理后的三维模型数据(包含不同LOD层级)、纹理贴图数据(包括颜色贴图、法线贴图、粗糙度贴图、金属度贴图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元数据信息(包括文物名称、时代、材质、尺寸、来源、收藏单位、保存现状、数字化方法、数字化时间、数字化人员等详细信息,并符合文物行